Excerpts from Interview Transcripts: 董光燦

董光燦 台南人

73歲

兒子、先生、女婿、三個孩子的父親、五個孫子女的阿公、退而不休的老闆、一堆狗狗的飼主、植物的養育者。

我父母親那代的觀念"男主外女主內",妻子就是顧家裡,賺錢是男人的事。到我這個年代,夫妻若不是雙薪家庭,要維持一個家庭實在很困難。可以說是父親還要兼到母親的角色。我們雖然不富有,但教育還是最重要。那年代30歲以前應該都要成家,我當時29歲結婚。當時在紡織廠工作,全都是女生,都是女生倒追。因為男生都是技師,女生都是從業人員。我們那年代當妻子也是很辛苦,有的會家暴,但還是忍下來,那時沒有所謂家暴法,沒辦法去申請保護。當時結婚以後不受孕,感覺會很奇怪,好像結婚就一定會生孩子一樣,完全沒有考慮生不生的問題。以前孩子生多,很多都是因為要生到男生為止,還有重男輕女的觀念,像現在孩子要冠父姓還是冠母姓都可以了。我大嫂當時在我們家工作,後來嫁給我大哥,那叫做童養媳,我從叫姊姊變成改叫大嫂。父母親不在,長兄如父,如同父親,他們離開了,就像我的父母親又再次離開了。我父親因媽媽改嫁成為孤兒,依親來台南。曾經與大哥在想是否要尋根,後來作罷,就從爸爸開始算就好。養育之恩最大,養父母比生父母還要親。我種樹,夏天真的很涼,植物對生態很有幫助。狗對主人最忠衷心,尤其流浪狗。女人生過小孩,結過紮,都會有後遺症。現代人比較聰明,不要生那麼多小孩,生太多小孩對身體的負擔太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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